書名:The Viaduct Murder
書系:千魚 懸疑犯罪
書系:和平
作者:羅納德.諾克斯 Ronald A. Knox
成書年代:1925年
心得:
小時候第一次聽說〈偵探小說十誡〉或〈推理小說二十則〉的時候,我第一件事就是想知道「您哪位?」憑什麼制定業界標準?〈推理小說二十則〉沒有問題,我記得是跟著臉譜的范達因全集一起登場的,臉譜出版社1998年至2000年出版了全套12集的范達因全集了,所以我在知道〈推理小說二十則〉的同時,同時知道范達因這位作家的本事。
但〈偵探小說十誡〉就有問題了,十誡常聽到,但對於作者諾克斯卻很陌生,甚至知道他是一位天主教神父,天主教神父撈過界來規定推理小說幹嘛?當初的我確實是這麼想的。很後來才知道,原來這位神父一直在推理小說圈子裡,是跟阿嘉莎.克莉絲蒂、福里曼.克勞夫茲、桃樂絲.榭爾絲、安東尼.柏克萊、G. K. 卻斯特頓等人並肩在英國偵探俱樂部的等級。
雖然大咖,但小說的繁體中譯我直到2002年3月才看見,是由台灣實業文化出版,歸類為「奇聞小館」的303號作品,翻譯的書是1933年的《The Body in the Silo》(千魚即將以《穀倉裡的屍體》書名出版),當年翻譯為《錯.愛:筒倉裡的情人》,老實說書名裡有冒號(:)就算了,還有個間隔號(.)是怎麼回事?該書每一頁都有一個Word內建的福爾摩斯肖像,感覺就跟學生做作業一樣,拿內建的圖示就交差了。優點是本書有插圖(我猜是原作、或某版原作就有)、有人物表,諾克斯的作品建議寫個人物表才不會搞不清楚誰是誰。我已經完全沒印象故事在說什麼了,甚至連主角是他筆下的保險調查員,我都沒印象。2002年3月的同年同月,遠流的謀殺專門店則是以讀者俱樂部形式推出《閘邊足印》(The Footsteps at the Lock, 1928),主角一樣是保險調查員,但諾克斯就只在2002年曇花兩現,然後就沒消沒息了。
好在在2002年的23年之後、首作出版的百年之後的2025年,千魚出版社要填滿這個缺口了,一次推出諾克斯的六部長篇。既然都推出六長篇了,不知千魚要怎麼處理另外三個短篇?欠了三個短篇,很難說是全集,這三個短篇希望會收錄在某一本長篇之後。我這個建議是拾人牙慧,因為新星出版社就這樣做過。
2025年千魚出版的《陸橋謀殺案》並非首次出繁體版,早在2010年六月,香港的和平圖書就出版過這一本,同時出版的還有冉威爾(Israel Zangwill)的《弓區之謎》(The Big Bow Mystery, 1891),這部香港繁中版的《陸橋謀殺案》在書末有兩個附錄,附錄一就是「十誡」、附錄二則是〈密室裡的行者〉(Solved by Inspection, 1931)。這本書其實是新星出版社的簡體版「午夜文庫」翻譯作品之一,因為本書連新星版印在扉頁裡的「閱讀之前 沒有真相」也印上去了,而簡體版確實也收錄了這個短篇。
話說這三個短篇如果千魚沒有要收錄,讀者要補齊這三篇的話,那就不能錯過《推理雜誌》294期了,2025年10月號的《推理雜誌》有諾克斯專題,除了收錄〈偵探小說十誡〉,這個十誡譯成中文長達13頁,絕非以往條列式的十點而已。還收錄了三篇他的短篇作品,包括〈直觀破案〉(就是前段提到的〈密室裡的行者〉,Solved by Inspection, 1931),〈動機〉(The Motive, 1937)與〈頭等車廂探案〉(The Adventure of the First Class Carriage, 1947, 本篇為福爾摩斯仿作,連英文篇名命名法都學了)。
回說本作《陸橋謀殺案》。故事開始於一組四人的高爾夫球友,在揮桿時把球打偏了,所以去找球,然後意外發現一具屍體,他們決定自己當偵探,所以是個業餘偵探的故事。同時因為是四人打球,所以一次就登場四個角色,老實說看完一半以後我還認不清楚誰是誰,強烈建議讀者寫個人物表先。簡體中文版的封面就是這四位,顯得相當cozy。
由於是四人組偵探,推理過程中提出了數個可能性再一一推翻,所以本作可以算是難度極高的「一案數破」的類型,閱讀時相當滿足。按理說,推理作家要解決每一個遺留給讀者的線索,這是理所當然的,但是在「一案數破」的時候,還要解決每一個線索就相當需要技術了。而且作者透過了角色之口,去數落另一角色為何對某某證據做出什麼解釋,此時讀者就會發現,欸,剛剛他破案的時候我還覺得「原來是這樣」,現在被推翻時我覺得「原來不能這樣嗎」,我真是好操弄的普通老百姓。
由於諾克斯被稱作福學之父,他甚至寫過仿作〈頭等車廂探案〉,自然本書中福爾摩斯出場多次,華生也是。像是「福爾摩斯先生,再來一針古柯鹼吧」、「我親愛的華生」、「貝克街小隊立刻慌了手腳」,都會讓推理迷會心一笑。另外,看推理小說長知識,本書提到「就像福爾摩斯靠地毯上的菸灰推理那樣?」「那可不算是福爾摩斯最有創意的伎倆,事實上,先知但以理早就搶先用過了。瑞夫斯,你該去讀讀《聖經》裡〈彼勒與大龍〉那段故事。」我一查,維基百科就有收錄,不過〈彼勒與大龍〉其實是兩個故事,其中的「彼勒」是推理故事,「大龍」就真的是聖經故事了。
因為是1925年的作品,書中有些描述對我而言是很新鮮的,像是有一句單向電話機,一方說另一方聽,可以輪流說,但是不能同時說與聽,這個器具在小說裡也起了很有趣的效用,要是發生在現代,就不會有一樣的效果了。另外,美麗的委託人在推理小說中屢見不鮮,常是「偵探幫我證明誰不是兇手」、「偵探幫我抓到殺X仇人」、「偵探幫我弄掉對手我以身相許」,但在本作中,這位美麗的委託人的作用倒是別開生面。
讀完本作,發現對於本作原來有「本作是反推理小說」的意見。這裡直接引用冒業原文:「『反推理』是指作家本身對本格形式有深刻的理解,卻刻意挑戰甚至違反類型文學的約定俗成和規則。」作家確實對本格形式有深刻的理解,甚至理解到可以寫出〈偵探小說十誡〉,但你問我讀來有反推理小說的感覺嗎?說有也是有,但不是明確的反,要說是諷刺推理也行。像是書中角色會說出「書裡的偵探總是很幸運。兇手通常有條木腿,那可不難追查。現實生活的麻煩在於兇手們大多沒有斷肢。」「我曾經試著調查過一支舊菸斗,我能從它一側被燒焦的痕跡判斷出主人是右撇子。可惜右撇子實在太多了。」如果要說本作是反推理小說的話,我想「凶手身分」是最明確的一點,這種身分與整個偵探的推理過程,確實是說是「反推理小說」。
明知是1925年的作品,仍是讀出新意,真是太有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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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比勒與大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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