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接續前一篇文章〈閒聊福爾摩斯中譯篇目(六之一:四部長篇)〉之後,繼續提供福爾摩斯第一部短篇集《冒險史》中收錄的12個短篇故事的中譯「篇名」整理,並對譯名略作閒聊,有興趣參閱各家出版社實際譯法的朋友,請點選這個Google文件的連結

  這個短篇集原名為「The Adventures of Sherlock Holmes」,在所有60個福爾摩斯故事中,就有46個是以「The Adventure of ......」開頭的,也因此福爾摩斯探案常常被譯做「福爾摩斯的冒險」之類的,而這個短篇集,譯為「冒險史」幾乎是毫無異見的做法,當然,臉譜的《福爾摩斯辦案記》是例外。

  以下逐篇介紹各家譯法。

  A Scandal in Bohemia Scandal是醜聞之意,所以〈波希米亞醜聞〉或〈波希米亞的醜聞〉是主流譯法,有多家採用;〈波宮秘史〉與〈波宮祕聞〉各有兩家,聽起來就有點「清宮祕史」這種稗官野史之感;大眾版〈波希米亞國王的秘密〉與東方版〈國王與歌星〉算是比較兒童適宜的譯法,非禮勿聽,何必聽別人的醜聞是吧!

  The Adventure of the Red-Headed League,這恐怕是福爾摩斯探案中最知名的短篇,總之就是有一群紅頭髮的人組成了團體,所以不論是〈紅髮會〉、〈赤髮團〉、〈紅髮協會〉、〈紅髮聯盟〉、〈紅髮俱樂部〉、〈紅髮合作社〉都有人用,而東方版〈地道中的怪盜〉則把案件精髓寫了出來。這篇也是最適合看出編輯認不認真的一個指標,因為簡體字的「髮」與「發」同為「发」,所以當看到文章中有「紅發會」的字樣出現時,就知道這僅是「簡轉繁」而已。

  A Case of Identity,這篇的故事內容,因為極度依賴女性當事人的視角,不然就得全由她口述,未免沈悶,所以這篇在眾多福爾摩斯影視改編中,始終不見蹤影。如果直譯就是〈身分案〉、〈身分之謎〉、〈身分問題〉;如果以案件內容就是〈失蹤的新郎〉、〈新郎失蹤事件〉;如果以女性委託人出發,那就是〈癡情小姐〉與〈熱情女〉了,世界書局的〈熱情女〉應該就是程小青下的標題,現在看總覺得有點怪怪的,說她「癡情」是真,但說她「熱情」似乎對當時的女性不是太正面的用詞,未婚夫都失蹤了,找福爾摩斯幫忙也不為過嘛!

  The Boscombe Valley Mystery,這案件是講一位父親疑似被兒子打死,陳屍水邊的故事,東方版〈殺父疑案〉清楚點出了案件梗概。而其他家都以原文直譯,如以Boscombe的音譯(博斯科姆比、波思克姆比、勃斯克姆、博斯庫姆、波士坎比、波士堪、巴斯克、朴康),你們就不能發音接近一點嗎?(翻桌),加上Valley的意譯(溪谷、谷),加Mystery的意譯(疑案、之謎、秘案、謎案、奇案)組合而成,瞧瞧我們中文多千變萬化,或不以謎、案為題,而以「慘劇」作結,如〈朴康谷的慘劇〉。當然有人不翻Valley為谷,而是以故事內容中的案發的湖邊,Boscombe溪谷傾瀉而下的溪流有匯集成一個小湖,所以翻成〈湖畔慘劇〉或〈巴斯克湖畔〉。

  The Five Orange Pips,這是講收到五個橘子的小核籽當恐嚇信的故事。篇名譯法基本上是「五+量詞(個、顆、枚、粒)+Orange(橘、橘子)+Pips(核、籽、種、種子)」,但也有出版社不寫數字,直接翻成〈致命的橘核〉或〈橘核案〉。唯一一個怪譯名是漢湘版的〈五個桔核〉,明明orange就是「橘子」,怎麼會翻成「桔子」?我做了一下鍵盤考據學家,覺得比較可能的說法有二:一為「桔」是「橘」的俗字,所以代用。二是在1977年中國的《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中,把「橘」改為「桔」,但是這個草案後來被廢止,其實沒有太通用,但是由於簡單易寫,這個推行過後又被廢止的字體能有人會使用。如果第二個推論是正確的,那麼這版本的福爾摩斯探案就有可能是簡體版轉譯繁體而成。

  The Man with the Twisted Lip,這是講一位婦人見到自己丈夫在某棟建築的二樓,驚恐地向後退,她直覺丈夫遭遇危難,找警察來卻不見丈夫蹤影,只見一名醜惡的乞丐在場,她先生則疑似被推落水失蹤,她只好求助福爾摩斯,而福爾摩斯認定她丈夫死了。最多譯名直譯為「歪唇、翻唇、歪嘴」(的)「人、男人、男子」,若以內容的「乞丐」為題,則譯為〈倫敦之丐〉、〈大瘡疤乞丐〉,以失蹤男子為題,則為〈聖科賴爾失蹤案〉,不然就是把兩者加一起,成為〈企業家與乞丐〉與〈紳士與乞丐〉。

  The Adventure of the Blue Carbuncle,這故事有個經典的推理,就是福爾摩斯如何從帽子上推斷出擁有者身分,然後一條線索指向另一條線索,最後指出究竟藍色寶石是如何跑到鵝肚子裡的。所以譯名就以〈藍寶石〉加加減減,有的會指明這是藍色的「柘榴石」或「石榴石」,這究竟譯得對不對可能有待專家考據一下,也有以故事內容譯的,如〈鵝胃中的寶石〉與〈鵝肚裡的寶石〉,比較奇怪的是大眾版的〈魔鬼鑽石〉,一來不知哪裡魔鬼了,這寶石也沒有什麼不祥的歷史,二來這Carbuncle雖然我不知怎麼翻最精確,但總與Diamond有點差距吧!

  The Adventure of the Speckled Band,福爾摩斯的知名經典錯誤探案,錯誤在於這兇手不會聽人指揮、兇手聽力很差、兇手其實不愛喝牛奶等三大錯誤;經典則與聽到〈莫爾格街兇殺案》就想到兇手一樣。而譯名就跟原篇名一樣色彩斑斕,譯為「斑點、斑紋、花斑、雜色」(的)「帶、帶子、繩子、繩索」(案)都有,而大眾版則是直指核心譯為〈蛇煞星〉。

  The Adventure of the Engineer's Thumb,有個工程師拇指受傷,華生醫治,而工程師說自己遭遇奇怪事件,不知報警的話警察受不受理,於是華生就肥水不落外人田地介紹生意給福爾摩斯了。這篇名不就清清楚楚是「工程師的拇指」?還能怎樣譯?當然有,有的譯為「技師」而非「工程師」,「拇指」則要強調為「大拇指」或簡化為「手指」。

  The Adventure of the Noble Bachelor,很有趣的,這故事是「新娘不見了」,與A Case of Identity中講「新郎不見了」相互輝映,而大眾書局版就將兩案分別譯為〈失蹤的新娘〉與〈失蹤的新郎〉,依我看不如讓失去新娘的新郎與失去新郎的新娘送做堆好了。直譯多為〈貴族單身漢〉、〈單身貴族〉、〈未婚的貴族〉,也有〈變調的結婚進行曲〉、〈婚變〉與〈貴新郎〉(貴族就貴嗎?這案子裡的貴族很窮耶!)等有趣譯法。

  The Adventure of the Beryl Coronet,一位銀行家借款給貴族而接受一頂綠寶石的王冠當作抵押品,結果深夜他發現自己的兒子疑似要偷竊這頂王冠,而上面的寶石少了三顆,一夜之間他失去了王冠、兒子與事業,只好來求助於福爾摩斯了。所以按原名譯,譯做〈綠玉皇冠〉、〈綠玉冠〉、〈綠寶石王冠〉,甚至有譯為〈翡翠王冠〉的,依我淺薄的寶石知識來看,翡翠價值應該低於綠寶石不少吧?最納悶的是東方版譯為〈藍寶石之謎〉,我只能猜想是因為某種原因改寫了寶石的顏色,而這譯名實在不好,容易與The Adventure of the Blue Carbuncle,〈藍寶石案〉搞混。

  The Adventure of the Copper Beeches,福爾摩斯一開始相當輕視這案子,認為自己事業一落千丈,因為他竟然要替人決定是否應聘為家庭教師的問題。當然這故事中有故事,不是表象那樣單純。 Copper Beeches是銅山毛櫸,一種植物,銅山毛櫸山莊是案發地點,所以譯做「銅山毛櫸、紅櫸」(莊、山莊)(案、之謎)都行,也有譯作〈謎屋〉、〈桐葉村的小樓〉、〈櫸屋之謎〉,東立出過JET的漫畫則為〈桐葉樓奇案〉。世界書局版則把案件核心譯出來了,譯作〈髮之波折〉

[ 觀讀經典系列 ]
〈紅髮聯盟〉
〈波希米亞的醜聞〉
〈新郎失蹤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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