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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理評論家傅博在〈推理小說的原理〉(推理雜誌第三期)一文中,明確指出了推理小說的四項要件:「發端要神秘、經緯要緊張、解決要合理、結果要意外」, 日本作家土屋隆夫在〈何謂推理小說〉(推理雜誌一二四期)中也指出成功的推理小說,必須具備以下三條件「人造的謎團、解謎的人造理論、伴隨之而產生的意外 性」。可見在推理小說中,「意外性」是重要要素之一。什麼叫做意外性?什麼樣的意外性?它為什麼重要?因此本文擬就「推理小說的意外性」加以深究之,且將 「意外性」的來源分為五種類型。

  一、意外的兇手(怎麼可能會是他、她、祂、牠、它幹的?)

  最傳統的推理智性遊戲,是讓讀者找兇手,作者鋪陳線索並安排一堆人有嫌疑,到底是誰幹的?若最後指出兇手是 其中一人,這算中規中矩的作品。若證據都指向某甲是兇手而某乙實為真兇,有這種意外性可稱為好作品。而有一種「兇手特殊身份的意外性」成為「好作品」與 「傑作」的分野,諸如:人類以外的兇手、無法行兇的兇手(行動不便、身受重傷或已經掛了)、特殊角色的兇手(偵探、記述者或死者本身)。此類傑作多半為人 津津樂道,為保持閱讀樂趣,在此僅能舉作家名為例,而避免說出作品名。愛倫‧坡、柯南‧道爾、艾勒里‧昆恩、阿嘉莎‧克莉絲蒂等巨匠均是箇中好手。

  二、意外的手法(怎麼可能會做得到?)

  這裡所指的是在意外的手法被揭露在讀者眼前時所帶來的意外性。推理小說中,「不可能的犯罪」往往非常吸引人,若在解謎篇之處讓讀者大呼「原來兇手是這麼做到的!」這種小說讀來非常滿足。諸如:時刻表詭計的障壁、不在場證明的安排、凶器消失手法、密室殺人手法 等等,在謎團揭露時所造成的意外性,都是十分迷人。

  三、意外的動機(他為了什麼而作案?)

  謀殺案中的動機說穿了十分單純:利益(錢與權)與情感(愛與恨)。有些偵探是從動機去找兇手的。有沒有與人 結怨?死了對誰有好處?如果每個人都有動機,也就等於每個人都沒有動機,因為哪一種動機會引發殺機,這可是由作者說了算的。但若作者是在不經意間安插了動機在關係人中,等兇手揭曉時,讀者只能徒呼負負「早該想到」了。作者埋下作為伏筆的犯案動機,在結局時是可以產生意外性的。另外,特殊的動機也容易成為經典作品,如愛德華‧霍克〈長方形的房間〉。

  四、意外的破法(怎麼看出來的?)

  此類型在倒敘推理中最為常見,明明兇手做的天衣無縫,到底偵探是怎麼鎖定兇手?進而破案?除了倒敘推理之 外,在一般推理小說裡,若偵探不需要具備特殊的專業知識,而能夠用非常單純的方式突破盲點,在掩卷之餘,讀者會想「怎麼會有這麼單純的方法?虧作者想的出來!」而造成極大的意外性,進而有極大的滿足。這種寫法的難度在於,怎麼樣寫一個看似完美的案件,而讓偵探用非常輕易的方式破解,還讓讀者讚嘆不已。舉兩篇本土佳作以供參考:朱國華作品〈毫無破綻〉(推理雜誌104期)、林依俐作品〈1+1-1x44〉(第二屆人狼城推理文學獎作品集—《純粹》)。

  五、意外的真相(原來是這麼回事!)

  由於敘述性詭計的特性,而使得「意外的真相」常常出現,在綾十行人的作品中發揮的淋漓盡致。近期才中譯出版的島田莊司作品《異邦騎士》,也是這種意外真相的傑作。在解謎篇之後,讀者根據作者文字所建構的景象,可能完全被摧毀殆盡。

  以上五種是筆者為說明而做的分類,類別間並無嚴謹的界定,而經典作品常是結合了多種意外性的,讀者諸君不妨拿一本您心目中認定的的傑作,來看看他到底做到了幾種的意外性。

  藍霄在本誌第五期〈推理(偵探)小說的基本元素與架構〉一文中指明「推理小說就是『解決要合理』的好看小 說」,筆者則認為,除了「解決要合理」之外,結局所產生的「意外性」是非常重要的加分要項,作品帶給讀者的意外性愈高,則滿足感愈高。不講究意外性的作品,讀來只可能產生一種意外性:「啊!真是太意外了,原來結局就只是這樣!」

  要特別說明的是,「意外性」是推理小說的重要加分要項,而非唯一追求的目標,亦即「意外性」必須立基於「合理解決」,否則若一味講求意外性,導致合理性全失,無法說服讀者,這麼一來,所換取的將不是讀者的讚嘆,而是讀者的唾棄了。

  希望作家在構思石破天驚的詭計的同時,也能兼顧意外性所帶來的滿足感,而讀者也能充分享受這種解謎之外的樂趣,並體會作者努力營造意外性的用心。

  《本文刊登於野葡萄文學誌第十期(2004年六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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