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眼就會覺得這部片是警匪動作片,而且是很老套搶銀行那一種。加上丹佐.華盛頓演警察,那這部是警匪動作片就錯不了。先入為主的觀念果然很容易造成誤解啊!

  一般說來,傳統搶銀行的電影,都在演「搶匪如何脫逃」以及「警察如何逮人」;進階一點就是「智慧型搶匪如何脫逃」與「更厲害的警探如何逮人」;轉折多一點的,就是「假搶劫真XX」或是「搶劫的背後目的為何」。搶劫片一多,都不脫這幾個類型。

  《臥底》(Inside Man, 2006)雖然也不脫這幾種類型之一,不過看起來十分花腦筋,該說是「警匪鬥智片」,而非「警匪動作片」,文戲比重大過武戲太多了。

  隨著案件發生的時間越拖越長,後知後覺的警察們總算發現搶劫銀行似乎只是幌子,而想破腦袋卻毫無頭緒,而且想不到方法來逮搶匪。本片最好看的地方就在這裡,明明搶劫案就是團隊合作,人數必定不少,居然可以「兇手消失」,比起推理小說中的「兇器消失」還要有看頭。

  卡司都強,有沒有發揮空間就很難說,丹佐.華盛頓、克里夫.歐文、茱蒂.福斯特都是觀眾熟悉的臉孔,對我個人而言,克里夫.歐文的角色不賴,而我習慣丹佐.華盛頓演動作警探,文謅謅地演談判專家實在是一點都不強悍;茱蒂.福斯特演起八面玲瓏的問題解決專家實在令人看不慣,還是演那種性格堅毅的女性角色較對我胃口。看來這兩位在我心裡都已經定型了,我才會感覺這麼強烈。

  至於好不好看嘛!我不是很滿意結局啦!要是演多一點,餘味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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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呂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