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推理作家Francis Didelot的小說改編,據維基百科所言,這應該是他最有名的作品。原文書名是《Le Septième Juré》,就是《第七號陪審員》的意思,台灣的譯名與簡介「被叫去擔任陪審團成員的男人事實上就是犯罪者,受審的卻是無辜的人...…」看來就是喜劇片,但並非如此。
本片在法國兩度拍成電影,一次是1962年,一次是2008年,而原作發表於1958年。這也解釋了為何電影裡的故事是發生在1962年,我在看的時候老想著是不是根據真實案件改編?還是故意要避開鑑識科學所以安排在這麼久以前?原因就是因為原作也相當古老。
故事大概是這樣子的,一位藥劑師與友人去釣魚,友人睡著了,而他聽見附近穀倉(牧草倉?)有男女吵架聲,然後見到一位阿拉伯裔年輕男子離開,他好奇前往一看,卻發現有位年輕女子酥胸外露,正在著衣,他表示聽見爭吵,女子表示只是吵架。一時色慾薰心想要撲倒對方,然而女子開始尖叫,他為了避免曝光,於是扼死了她。
案發之後,阿拉伯裔年輕男子成了嫌犯受審,而這位藥劑師陰錯陽差地成為了陪審員。他不願意自首殺人,但也不願意無辜之人代他而死。於是他在審判期間,就提出了許多對案件的質疑,因為他是真兇,事情經過他最清楚。隨著他為有色人種發聲,他得到若干支持,但對於原先他所處階級中的人們卻容不下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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