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神探卜奇:教授之死
作者:文旦(王慧潔)
收錄於:2011年十一月號《皇冠》月刊雜誌第693期
成書年代:2011年
心得:
會去找這一篇來讀,實在是個美麗的錯誤。因為我一直以為,以《二四俱樂部》勇奪第三屆皇冠大眾小說獎首獎的「文旦」,與在推理雜誌發表過兩篇短篇推理的「文旦」是同一顆文旦,儘管我在下這判斷之前,尚未讀過任何一篇文旦的作品(無論是哪一顆)。但一來是這筆名著實特殊,我總不覺得會有兩位作家同時用了「文旦」來當筆名;二來是因為推理雜誌的文旦寫推理、這一期皇冠雜誌的文旦也寫推理,所以我很理所當然地認為這是同一顆文旦。後來我發現居然是不同作家,真是嚇了我一跳。
總之我陰錯陽差地讀了以科幻作品成名的作家的推理小說作品,就來分享一下我對本篇的看法。首先是篇名的問題,在刊頭有著「教授之死」四個字為標題,「神探卜奇」只是標明這是卜奇探案而已,但皇冠雜誌不論在目錄頁或雜誌封底,都只以「神探卜奇」來稱呼這一篇,問題是這篇名根本看不出是什麼案子,而且要是卜奇有下一篇探案故事,那篇名不就要取〈卜奇再次出擊〉了?我是覺得作者下了「教授之死」為標題,但雜誌社以「神探卜奇」來行銷推廣,但聽起來是的確有比較威風啦!
再來聊聊小說內容。這篇小說有著一個福爾摩斯式的開場。為什麼說是福爾摩斯式呢?故事開場是一位英文系畢業女子到卜奇的住所應徵助理的工作,正覺得苗頭不對想開溜時,卜奇劈哩啪啦推理出她的背景等等,正如福爾摩斯對華生說:「你從阿富汗來。」一般,所以我說這是「福爾摩斯式的開場」,由此可再次看出柯南‧道爾究竟為後世立下什麼樣的典範,至今仍為後輩作家模仿。更別說卜奇的房裡還有小提琴了(另外還有支中提琴),這等風雅正如福爾摩斯般。
案件正如篇所示,死了一位大學教授,推理小說的動機常見情殺財殺,本案偵查也透過相關人證的問案加以破案。同時作者是採取人人有機會個個有嫌疑的寫法,教授的美艷遺孀、精神分裂的兒子、因墮胎女學生而懷恨在心的男朋友、大學室友兼外遇對象兼醫師兼製藥廠老闆、遲遲畢不了業的博八學生。隨便哪位都有點動機,只差在證據指向誰而已。
作者安排了味道濃厚的燻紅魚一條,就幾個奇怪的死前留言「C B Hall 肉」,傻警探追著它跑,硬是抓了姓名英文縮寫一樣是C B Hall的人當嫌犯。至於這麼明顯的誤導,讀者應該是不會上當的,至少會納悶多一個「肉」的留言是怎麼回事吧?說故事與破案件都挺流暢,是一篇讀起來很舒服的小說,但多想了想,覺得有個缺點應該提一下。我認為這是警方正規辦案就會破的案子,根本就不需要神探出馬。
故事裡的警察隊長吳海天已經得知一大堆嫌疑犯都有動機與機會,卻遲遲無法破案讓我不解。因為最後揭示的真兇,把指紋留在現場,而且沒有不在場證明。如果是業餘偵探,大可說業餘偵探沒有權限要求對方提供指紋與不在場證明,但這是一樁警方要求偵探協助調查的案件,警方應該是走投無路才求助才對,基本偵查應該要做足。本案卻是案發後就找偵探來(懶),查一堆嫌犯卻不比對嫌犯與現場的指紋(笨)。
最後提供一個我發現的時代錯誤(anachronisms)的Goof。故事裡卜奇前往「入出境管理局」查資料,如果這案件的設定背景、或這篇小說發表於2007年元旦以前,那這段敘述沒有問題。但主管我國入出境業務的單位,只有從1972年至2007年元旦間,叫做「入出境管理局」,自2007年1月2日起,入出境管理局就被整併了,併到「入出國及移民署」內,通稱「移民署」,為內政部的下屬機關。要是這個錯誤在未來有機會集結成冊前,有機會修改的話,那會好一些囉!
期待下一回合的神探卜奇探案!
[ 相關連結 ]關鍵字:死前留言、偵探:卜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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