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阿嘉莎.克莉絲蒂推理小說「白羅」人格塑造與辦案模式之分析
作者:楊舒琇(南華大學文學研究所碩士)
發表時間:2008年1月
發表地點:南華大學文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下載網站: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

心得:

  本文是一篇學位論文,專門討論白羅探案,因為我最近重看白羅系列,所以對這篇很有興趣。

  對於作者願意挑戰白羅,以白羅當成論文題目,我非常欽佩,理由有二:首先是克莉絲蒂的白羅探案雖然只是主角之一,但作品非常多,要看完所有的作品再來寫論文,很容易寫了前面忘了後面。我忘了哪邊看到的,克莉絲蒂作品集非常適合讀者讀,而且只要有這一套就夠了,因為看完八十本以後,前面都忘光了,可以重讀,所以讀者可以很開心地一輩子只讀克莉絲蒂就好。

  欽佩的第二個理由是,雖然克莉絲蒂全集2002年才出版完全,但早在多年以前就有許多零散版本,讀者非常多,也就是說,這個主題其實很多人熟悉,而要在眾人熟悉的領域寫出自己的新意,一來不容易,二來很容易被指出錯誤。

  而我找來看了以後,我的確發現有一些疑點,希望提出來討論一下,希望作者不會見怪。關於研究方法我是沒有任何意見,畢竟我不是學文的。只是在某些陳述覺得怪怪的,若我的意見有誤,還請各方先進用力指正我。

  一、最重要的一點,就是這篇論文完全沒有提到白羅的短篇探案,以遠流出版的全集來說,短篇白羅探案就高達52個,僅以長篇來分析白羅探案,甚至據以做比較,恐怕失真。如作者在比較福爾摩斯與白羅探案時提到「與克莉絲蒂作品裡大量出場人物與結構複雜不同,柯南.道爾筆下的福爾摩斯探案出場的人物並不多,除了華生及雇用的固定夥伴外,故事的主軸幾乎以委託人和少數的相關人士為主,故事的場景和空間也較為單一,不似白羅探索故事的多幕多景及豪宅大院令人目不暇給」(頁55),這裡等於拿短篇的內容與長篇相較,根本是站在不同基礎上,其實白羅的短篇探案,故事的場景和空間也很單一啊!作者只提長篇也不是不行,但沒有給個「為何只提長篇」說法就是怪怪的。

  二、在眾多克莉絲蒂版本中,作者選擇2002年的遠流版,相當合理的選擇。但作者的理由是「除了因為出版年代較晚,翻譯技巧此時理當更趨於成熟之外,更重要的因素為筆者自行閱讀過不同版本的書籍後,再彙整其他讀者的意見,認為遠流此次出版的作品,不但內容閱讀起來流暢通順,亦較能夠將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完整的呈現在讀者眼前,是目前市面上最為大部分讀者所接受喜愛的版本。」其實根本不須說這麼多,因為遠流版是「全集」,這理由還不夠嗎?作者提到「出版年代較晚,翻譯技巧此時理當更趨於成熟」,如果這理由為真,我很納悶為何本文所使用的福爾摩斯版本是1986年利大出版社,坊間多的是更新的版本。

  三、作者說「閱讀推理小說的國人雖然愈來愈多,但是創作者卻相對稀有」(頁12)這點我同意,但根據的卻是1989年林佛兒的說法,一來這說法已經二十多年了,二來林佛兒所說「台灣作家的自我膨脹形成一種井底觀天的狹礙心理」是指他在「推理雜誌」創刊時向文學界友人邀稿,得到負面回應,不是寫不出就是看不起,所以有此言。作者用林佛兒的意見來論證作者少,只能推論到「(純)文學界作家沒有來寫推理小說」,而非「台灣推理小說家少」。根據胡柏源〈推理雜誌上的本土作家名單及作品〉一文,推理雜誌刊登過126位推理作家作品呢!

  四、作者研究白羅,所以有節錄出海斯汀對白羅的描述,但是對照組福爾摩斯似乎就失真了「白羅的辦案風格仍多少帶著福爾摩斯的影子,不過卻不若福爾摩斯這麼英俊瀟灑、年輕多金」(頁54),其實根據《血字的研究》中華生的說法,福爾摩斯「有六尺多高,......細長的鷹勾鼻子使他的相貌顯得格外地機警、果斷;下顎方正而突出」;在〈空屋〉中說他有張「鷹似的臉」;華生不只一次說福爾摩斯很瘦很高,在〈波西米亞的醜聞〉中說福爾摩斯的側影「瘦削高挑」、在〈勃斯克姆溪谷之謎〉中說「枯瘦細長的身軀」;在〈金邊夾鼻眼鏡〉中,福爾摩斯自述「我的臉型是狹長的」。怎麼看福爾摩斯就算不醜,恐怕也稱不上「英俊瀟灑」,而且如果他「多金」,那也不用和華生分租貝克街221B。

  五、作者拿白羅和福爾摩斯的工時和工資相比,「白羅所擁有的現代化高級住宅加上管家及秘書也是一筆不小的花費,但白羅完全依靠自己的腦袋賺金錢,他曾不止一次表示自己的收費相當昂貴,單筆生意的龐大收入讓他可以挑選其他自己喜歡的案件,不必像福爾摩斯一樣每日長時間工作」(頁52),白羅是退休後零星接案,福爾摩斯是正在拼事業的年紀,這樣比對嗎?「但不同於白羅恪守法律和正義分際,福爾摩斯的犯罪記錄亦不少,詐欺、騷擾、威脅、傷害、入侵民宅、甚至曾因一時的無聊而吸食毒品」(頁52),白羅在〈蒙面女人〉(The Veiled Lady, 1923)中就有入室行竊,一偷就偷了七個小時。

  六、白羅有暗戀的女性,就是薇拉.羅薩柯夫伯爵夫人,她在〈雙重線索〉(The Double Clue, 1923)中首度出場,白羅識破她的詭計之後,稱她「一個了不起的女人」;在《四大天王》(The Big Four, 1927)中,白羅還救了她的兒子,海斯汀說「白羅不知為什麼,一直暗中喜歡她。她誇張的打扮吸引了白羅。他總是喜孜孜地說她是萬中選一的女人。她和我們對立,與我們最可恨的敵人站在同一邊,但這一點從來都沒有影響到她對她的評價」;在〈惡犬克爾柏洛斯〉(The Capture of Cerberus, 1947)中,兩人相隔二十年後在倫敦相遇,作者寫道「白羅從來未能擺脫他對這位伯爵夫人的癡情眷戀」。這一點作者有寫出來,但是白羅未婚的原因作者認為是「白羅自戀的程度幾乎無人能及,挑剔成性也使得他終生未娶」(頁60),他並不是嫌這位女性不好、那位女性不好,所以才沒交往對象的,所以我不確定「挑剔成性」導致未婚的說法由何而來?

  七、「大戰後從軍中退役後海斯汀就職於一位議員的私人秘書,並經常和白羅攜手合作屢破奇案,這位與白羅出生入死的伙伴,一直到白羅年老、死去他都不離不棄的陪伴在白羅身邊」(頁75),這樣看來似乎海斯汀無時無刻隨侍在側,但事實並非如此,自從1937年的《死無對證》中他擔任助手兼記述者之後,就被克莉絲蒂放逐阿根廷,他幾乎未出場,直到1975年《謝幕》時才重返史岱爾莊,要知道,這其中還有十多部白羅探案呢!作者在87頁至90頁整理了相當完整的表格,載明記述者、搭檔、死因等等資訊,理應對海斯汀的缺席所知甚詳才是。

  八、作者引用白羅在《三幕悲劇》中自己說過的數字「白羅所辦過的案件中,有五件是心愛的丈夫謀害妻子,有二十二件是親愛的妻子謀害丈夫」(頁93),但是這卻不是正確的數字,就算白羅在說這句話時的數字是正確的,用來陳述白羅職業生涯就不對,《三幕悲劇》發表於1934年,後面還一大串案件啊!

  九、作者認為《落幕》「是白羅一生中首次失敗」(頁126),實非如此。《落幕》並非失敗,白羅只有失敗過一次,是〈巧克力盒謎案〉(The Chocolate Box, 1923),這個失敗在其他作品中至少被提及三次,一次是《危機四伏》(Peril at End House, 1932, p.174),白羅說「一八九三年在比利時我曾經失手過一次。記得吧,海斯汀--那個巧克力盒的案子,我跟你說過」;另一次是在《三幕悲劇》(Three Act Tragedy, 1934, p.170),沙衛特問他「你從不曾失敗過嗎?」白羅答「只有一次,在很久以前,在比利時」應該就是暗指這件〈巧克力盒謎案〉;第三次是在《底牌》(Cards on the Table, 1936, p.142),也是有人問失敗經驗,白羅說「上次失敗是二十八年前的事了。即便如此,那次也是情有可原」。

  十、作者對於推理小說子類型的分類似乎有所偏差,分類擺在第95-97頁,我從來沒有聽說過《羅傑.艾克洛命案》、《白羅的聖誕假期》、《三幕悲劇》是「倒敘推理」、《ABC謀殺案》是「暗號推理」或《五隻小豬之歌》是「童謠式謀殺」的說法。

  十一、「從愛倫坡第一篇偵探故事〈摩格路謀殺案〉算起,至今僅有一百六十六年的歷史」(頁1),但在論文摘要卻寫「推理小說在歐美及日本已有數百年歷史」。

  十二、作者認為范達因對推理小說最大的貢獻在於「繼『十誡』後寫下推理小說的『二十法則』」(頁23)。

  十三、作者說「推理小說的源頭眾說紛紜」(頁51),但前面明明說過愛倫坡的〈摩格路謀殺案〉「此篇故事的確是後來眾作家有意識創作推理文學之濫觴,穩坐推理文學始祖之寶座」(頁1)。

  十四、作者認為「柯南.道爾更因其在推理小說上的偉大成就受封爵位」(頁130),但據我所知,柯南.道爾封爵的官方說法是表彰他在戰爭期間的英勇行為,實際上則是因為英國由於波爾戰爭遭到了全世界的譴責,而他寫了一本名為《在南非的戰爭:起源與行為》(The War in South Africa: Its Cause and Conduct)的小冊子為英國辯護因而封爵。

  十五、這一段我很懷疑是我看錯還是漏字,但實在看不出可疑之處,作者說「由克莉絲蒂的作品來看,書中多次出現蘇格蘭警方的角色,因此她應為蘇格蘭人」(頁132),克莉絲蒂在英格蘭的托奇(Torquay)出生,怎麼會是蘇格蘭人?而「書中多次出現蘇格蘭警方的角色」,該不會是作者誤會了「蘇格蘭警場」(Scotland Yard)的意思,蘇格蘭警場是指倫敦警察廳總部的所在地。

  十六、本論文整理三個表,都沒有提到《葬禮變奏曲》(After the Funeral, 1953),這明明是白羅長篇,只能推論是漏了。

  十七、最後一點可能與作者無關,與詹宏志比較有關。作者引用詹宏志在《詹宏志私房謀殺》的說法「當時的『英國犯罪作家協會』僅管幾乎所有最好的小說家都加入會員,記者和讀者還是不停的詢問克莉絲蒂加入與否,因為只要克莉絲蒂沒有加入,這個作家協會就不可能有代表性」(頁138),詹宏志的原文還寫到「為什麼克莉絲蒂不參加協會?因為她不參加會議,她甚至以為作家協會是一種工會組織」。我同意克莉絲蒂沒有參加CWA,所以CWA沒有代表性,但是我對於她「以為作家協會是一種工會組織」這種說法十分存疑。理由如下:克莉絲蒂參加了成立於1929年或1930年的偵探小說作家俱樂部(The Detection Club),1958年到1976年還擔任主席,也參與了作家們的共同創作。而CWA(The Crime Writers' Association)成立於1953年,詹宏志引用的說法是朱利安.西蒙斯(Julian Symons)一直被記者和讀者問,所以很窘迫,但他擔任過兩個團體的主席,在1951年加入The Detection Club,在1976年克莉絲蒂過世後就接手當主席,要說克莉絲蒂以為CWA是工會組織所以不加入,那朱利安.西蒙斯的說服力未免也太差了一點。

  以上好多點意見。

[ 論文目錄 ]
第一章、緒論
 第一節、研究動機與目的
 第二節、研究範圍與內容
 第三節、研究方法
 第四節、相關文獻回顧

第二章、推理文學之發展與流派
 第一節、推理文學之源起
 第二節、推理文學之發展
 第三節、推理文學之流派

第三章、克莉絲蒂的自傳分析與人物塑造之解密
 第一節、家人的啟蒙
 第二節、社會背景的影響
 第三節、婚姻歷程
 第四節、創作「白羅」的思想淵源和根據

第四章、塑造白羅的人格組合分析
 第一節、白羅與福爾摩斯之比較關係
 第二節、性格組合論
 第三節、人格「原型」及「辦案模式」之分析
 第四節、人物性格組合模式

第五章、系列案件探索事件簿
 第一節、探索案件之初步解讀
 第二節、線索思考與犯案手法聯結
 第三節、意料之外的案外案
 第四節、《謝幕》與相關議題

第六章、結論

附錄一、克莉絲蒂簡略年譜
附錄二、克莉絲蒂長篇作品原名及評價
附錄三、推理文學之「十誡」
附錄四、推理文學之「二十法則」
附錄五、克莉絲蒂推理原著出版年表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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