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Sherlock Holmes’s London: Explore the City in the Footsteps of the Great Detective
書系:山岳 探索紀行 27
作者:蘿絲.薛佛 Rose Shepherd
成書年代:2015年
心得:
山岳出版的《跟著福爾摩斯穿越倫敦》是一本相當新鮮的書,去年才出版,所以裡面收錄了近年有關福爾摩斯熱潮的影像與內容。讀完後覺得收穫十足,但是希望拍成紀錄片會更好讀。
作者從福爾摩斯小說出發,去推測當年的福爾摩斯在當年會去倫敦的哪些地方,這些地方有什麼特色,現在長什麼樣子,而這些年來播出的電影或影集用了哪些場景,如果是讀者想要朝聖,可以走怎樣的路線。
其實作者不只寫福爾摩斯,她連柯南.道爾走過的路線也會提出來,像是作者說「由於福爾摩斯對推理要求完全冷靜不帶感情的偏好,他大概沒有時間去關心在靈學研究學院所發生的事。」(頁104)既然福爾摩斯不會去,作者提這作啥?原來是因為柯南.道爾會去,倫敦唯靈論聯盟在1925年買下這個地方,新屋落成晚會時的主席就是柯南.道爾。
但因為福爾摩斯辦案範圍不小,倫敦也大了台北快六倍,有些景點是遙想當年、欣賞老照片,恐怕還勝過親身一遊,所以要按圖索驥的遊客,出發前可得好好規劃路線,哪些景點是自己真想去的,去了會有什麼東西可以看、可以拍、可以買,都要先想好,不然時間金錢都是很寶貴的。
閱讀本書,除了和作者一同神遊當年的英倫風情,還可以發現許多當初在閱讀原典時忽略的內容,如《巴斯克維爾的獵犬》中的「全歐洲排行第一的專家:貝迪永」是真有其人,1879年他發明貝迪永人體測量法,他是法國人,也是科學犯罪偵查之父,他發明了「犯人照」,不僅自己拍,連他兒子都拍。而福爾摩斯只能排行第二。
讀完本書,我才知道柯南.道爾「使用倫敦郵局地址簿和街道圖描繪福爾摩斯在倫敦的行動」(頁12);而原本柯南.道爾是沒有具體描述菸斗樣式的,在60案中有49案講煙斗,但沒講是彎柄的形式,本書指出彎柄菸斗可以讓威廉.吉列銜著菸斗說話,直式菸斗就會晃來晃去(頁31),應該可以確定是威廉.吉列的發明,但我有看過不同理由,理由是彎柄菸斗能使他咬字清晰,臉部線條分明。現在有1916年由威廉.吉列演的福爾摩斯默片可以買,2014年時才重新被發掘出來(頁150),另外,上海有福爾摩斯主題餐廳、輕井澤有福爾摩斯塑像(頁151)。
還有些有趣的知識,雖然無直接與福爾摩斯相關,但與社會背景有關,讀來十分有趣,如倫敦有「1,500盞以上的煤氣燈,由5位點燈人維護」(頁10)也難怪超好玩推理遊戲《開膛手傑克》(Mr. Jack)八個人物裡就有一位點燈人。「有些較早期的華麗郵筒有個設計上的缺陷:沒有信件投入口」(頁130),這也太瞎了。而「當時倫敦一天投遞信件高達12次,從早上7點半到晚上7點半,每小時一次。投進郵筒的信只要幾個小時就會被送到收件人家 門口」(頁130),這效率真是驚人。另外本書提到,王爾德因犯猥褻罪判刑(頁76),但本書沒說的是,其實他是因為同性戀而不見容於當年社會。
這本《跟著福爾摩斯穿越倫敦》,英文書名是「Sherlock Holmes’s London」,若以這個書名,1984年日本作者小林司與東山茜就以同名出版過一本書,台灣也於2003年4月出版。但是書市能見度非常低,我也是這幾個月在某間蘇荷美術教室翻到,然後想辦法買到。我想沒多少人討論的原因有二,一是這本書是套書「世界文學寫真紀行」十五本中的一本,應該無法單獨購買,二是書名取作《福爾摩斯探案》,這實在是太沒有辨識度的書名了,只有小小的副標題「走訪柯南道爾筆下的世界」,可以讓人推測,本書不是收錄柯南.道爾寫的福爾摩斯探案。下回再向諸位介紹這本三十年前的同名書籍。
最後提一個奇怪的註解,作者在提到馬可能一天拉車要跑64公里,然而這裡有一個括弧,寫著「(大約台北車站到新竹湖口的距離)」(頁20),這個很明顯是譯註,卻沒有寫明是譯註,這樣會讓讀者搞不清楚本書中所有括弧中的文字究竟是譯註還是作者原註。另外,這註解也太出戲了。
非常有趣的一本旅遊書、也是福爾摩斯迷造訪倫敦必備的書籍,推薦給所有福爾摩斯迷們。
[ 相關連結 ]
1984年《福爾摩斯探案:走訪柯南道爾筆下的世界》(by 呂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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