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怪鐘》書名:The Clocks
書系:遠景 克莉絲蒂探案系列 10
書系:遠流 克莉絲蒂推理全集 18
作者:阿嘉莎.克莉絲蒂 Agatha Christie
成書年代:1963年

心得:

  一名打字小姐被雇主指名而派遣到一位盲人老太太家速記,結果碰到一個男人死在客廳,然而盲眼老太太堅稱沒有叫打字社的服務,不認識死者,也不認識打字小姐遑論點檯指名。案發現場卻有六座鐘,老太太說家裡只有兩個,而警方要把多的四座鐘收走當證物時,卻發現鐘少了一個;經偵查以後,發現這位死者的身分遲遲無法確認,究竟他從哪裡來?特地跑來這裡被殺?這真是個處處透著古怪的案子。情報員本來要抓間諜,卻陰錯陽差碰到了目擊兇案的小姐而愛上她,這樣一來,有著諜報與推理兩者風味的小說,讓讀者膽戰心驚,要知道,克莉絲蒂寫到間諜等國際情勢的故事,還真是相當沒勁吶!

  故事中自述的主角是科林.拉姆這位情報員、而辦案的是迪克.哈凱松警探,而沒有海斯汀的白羅,在這個故事中的角色可說是相當安樂椅神探,341頁的書,他在130頁首度被提到、158頁首度出場,然後被他的友人科林.拉姆當面挑戰「我希望你告訴我答案.我對你的理解一直是,你只要靠在椅子上,通盤思考一遍,就可以找到答案了。你不必出門調查詢問,到處去蒐集線索......我已經告訴你案情經過了,現在我想要答案。」(頁171)你看這不是安樂椅神探是什麼?

  案子裡的白羅是真的很老了,當書中的科林.拉姆對哈凱松警探說,想要把案子拿去考白羅,哈凱松警探居然說「我還以為他已經不在人世了呢。」(頁130)若他出登場1920年《史岱爾莊謀殺案》時已經爽退,就算50歲退休就好,不要這麼苦命做到65歲才能退,而本案發生於本書發表的1963年,根據書中所述,里瓦太太在1948年結婚,而這件事發生在15年前,所以書中的「現在」是1963年,加一加,白羅已經是93歲高齡。

  克莉絲蒂至少兩度透過書中角色說偵探的助手是「狗」,《危機四伏》中,女主角說「一個人不該養了狗還得自己叫。那麼誰是狗的角色呢?大概是華生醫生吧」(頁31);而在《十三人的晚宴》裡,傑派探長說海斯汀「主人到哪,哈巴狗就跟到哪」(頁78)。而本作中,克莉絲蒂直接讓白羅說助手是狗了,「一個主人對他養的狗通常是很照顧的,他會帶狗出門,丟球給狗玩。狗也可以對主人很體貼,牠逮著了兔子或老鼠時,會把牠們叼回來放到主人腳下」(頁),白羅的意思是說科林是他的狗助手,把一個謎案帶來白羅眼前,然後搖搖尾巴,為的就是討白羅歡心。

  故事中打字社老闆的工作內容相當有趣,她本來是擔任恐怖小說作家的秘書,建立人脈後自行開業,同時提供服務,「我十分熟悉作家們的要求,這點很管用。在一些必要資訊上,我可以提供有效的服務--像各種日期、名句引述、法律常識、警察辦案程序以及下毒的方法等等。另外我還可以為把小說場景設在國外的作者提供外國人的名字、地址、飯店等等。過去大家對正確性不太挑剔,可是現在的讀者隨時都可能寫信給作者,指出各種芝麻大小的錯誤」(頁51)我不知道是不是在克莉絲蒂的寫作時代就真的有這種服務了,或是她心神嚮往之所以寫出這個行業來,畢竟上述的資訊對寫小說來說都好實用。另外,最後兩句正像是在抱怨我這種有錯必糾正的刁蠻讀者。

  白羅是小說人物,他當然會認為自己是真人,如果他也把其他故事角色當真人這很好理解,如白羅故事中提到福爾摩斯,就是把福爾摩斯當成真人來看待,是他的前輩同業這樣,我也一直以為克莉絲蒂是這樣處理的,畢竟福爾摩斯在白羅探案中被提及許多次。本作也不例外,像是他退休後閒閒沒事做,於是他渴望出現「像名偵探夏洛克.福爾摩斯那樣」的問題來鍛鍊他的腦細胞(頁162);「假如我看到一條狗該叫而沒有叫的時候,我就自言自語地說:『哈!這是福爾摩斯類型的案子』」(頁318),但是他在這本書中明確提及福爾摩斯是小說人物。

  情報員科林求教於白羅,白羅與他話家常,說自己最近在研究犯罪小說,這回可是名作大放送。他認為《李文渥斯謀殺案》「寫得很棒......心理分析真是傑出」(頁164),而究竟這是指哪一本?其實這本《The Leavenworth Case》就是有推理小說之母美稱的安娜.凱撒琳.格林(Anna Katharine Green)發表於1878年的《雙姝謎情》,台灣中文版收錄於謀殺專門店第93本。「再看看這本《亞森羅蘋探案》,寫得多妙,多富有想像力!這麼生動活潑,這麼生活化!雖然情節不盡合理,不過卻都很精彩,而且非常幽默」(頁164),「這本是《黃色房間的祕密》。這--啊,確實是一部經典!我徹頭徹尾地信服。那麼嚴謹的手法......真是傑作。不過我猜,現在大概沒人想得起這本書了。」(頁164)白羅若知道這三部作品在現在的台灣還買得到、有人讀,應該會相當驚訝吧!

  「再來就是那些永遠愛不釋手的經典。《福爾摩斯探案》,一流的!」「你是指福爾摩斯?」「啊!不,不,不是福爾摩斯!我是指作者亞瑟.柯南.道爾爵士。實際上,福爾摩斯的這些故事都顯得牽強附會,有許多謬誤,而且太多刻意渲染的色彩。不過寫作的技巧,啊,那就另當別論了。語言的樂趣,人物的塑造,尤其是那獨一無二的華生醫生,啊,那確實是一大成功。」(頁168)你看看,這不是明擺著白羅知道福爾摩斯是小說人物嘛!難道他不會懷疑,自己其實也是小說人物,只存在紙上嗎?另外,克莉絲蒂在這些段落直截了當地表達了對這些名作的崇敬之意。

  但克莉絲蒂對冷硬派似乎不甚欣賞就是了,「你覺得冷硬派怎麼樣?」「為暴力而暴力嗎?這種事什麼時候變成有趣的題材了?......不過,我對美國犯罪小說的評價還是相當高。我認為,與英國的小說相比,它們更有獨創性、更有想像力,但和法國的大部分作家相比,他們又缺乏了美感,氣氛烘托得有些過頭」(頁167)。

  不只讀小說,白羅還會參加作者手稿拍賣會,依我看,這根本就是重度推理迷的行徑嘛!喜歡作品不一定要喜歡作家,更不一定需要擁有作者真蹟 。「你還有這種嗜好?」「是的,沒錯。比如說約翰.狄克遜.卡爾,或者叫卡特.狄克遜的作品......」(頁243)而卡爾也是白羅辦案時的發想對象「如果在一個密閉的房間裡發現了一具屍體,我自然就說:『哈!這是狄克遜.卡爾的案子!』」(頁318)。當然,白羅的閱讀書單怎麼可以少了切斯特頓呢?「可以說,這個案子正好和切斯特頓的案子模式相反。『如果你要藏一片樹葉,你會藏在哪兒?森林裡。如果你要藏一顆鵝卵石,藏到哪兒?海灘上。』」(頁318-319)。

  其實克莉絲蒂深諳藏葉於林的道理,如果要藏一句關鍵證詞,要藏在哪裡?當然是藏在一大堆證詞裡。《怪鐘》就是如此,白羅在本作中的類型是安樂椅神探,若以職業來區分,更像是福爾摩斯自稱的諮詢偵探(Consulting Detective),是專家中的的專家,專門解決專家(本案是警察與情報員)不能解決的問題。

  我覺得克莉絲蒂難免有點自我抄襲的狀況,1948年的《順水推舟》、1956年《弄假成真》與這本1963年的《怪鐘》一樣,但是一樣在哪裡、光是我這樣說我也不擔心讀者看得出來而被破壞閱讀樂趣。歡迎看過這三本的朋友來與我切磋一下。

  這個案子的小螢幕改編於2006年,大衛.蘇謝(David Suchet)主演的電視劇是在第十季第二集,有幾個小改動。首先是白羅第一時間就出場,接著演科林轉述案件給他聽,而科林的身分變成雷斯上校的兒子,雷斯上校就是《褐衣男子》、《魂縈舊恨》的主角,還在《尼羅河謀殺案》中協助白羅,這樣的改變非常合理自然,我喜歡。另外,原版的〈惡犬克爾柏洛斯〉(The Capture of Cerberus,收錄於《阿嘉莎.克莉絲蒂的秘密筆記》)被認為當年為出版的理由是「當時的政治環境,還有故事裡第三節對阿道夫.希特勒沒多做掩飾的描繪,正是這則短篇被拒絕的主要(可能也是唯一)理由......(中略)......在一九三九年,這番描述會被認為太接近這個世界以及某為在世者的實際狀態,並不適合放入逃避性質的讀物」(頁448),但是這個電視劇版提到的敵對領袖就明白指出是希特勒,還提了至少兩次,這也看得出時代的差異。

1963年《怪鐘》1  

[ 相關連結 ]偵探:白羅

購書:《怪鐘》
IMDb:Agatha Christie's Poirot 12-4:The Cloc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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