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さまよう刃
書系:皇冠 推理謎 3
作者:東野圭吾
成書年代:2004年
心得:
《徬徨之刃》所討論的內容,很值得拿來當作辯論的題目,因為正方反方都言之成理。面對目前司法對於未成年犯的輕縱,苦主是否有權自行制裁?(題外話,「苦主」是指被害人的家屬,不是指被害人本人,偶有見到網友誤用,特此雞婆提醒。)
回到上面那個問號,要是第一時間問我,我一定反對,我會回答應該交給司法來解決。但這也是東野圭吾在本作中要與讀者們討論的重點,對於旁觀的第三者,由於事不關己,往往不痛不癢地認為交給司法就好;但若這件事發生在自己身上?那答案可能就有不同。如果我是書裡那位父親,我應該會採取一樣的行動吧!
故事的節奏其實很快,原先以為的偵探角色,也就是被害女學生的父親,會花上很久的時間來追蹤嫌犯(畢竟有些小說這樣就寫一本了),結果幾頁之內就有了巨大進展,絕不拖泥帶水,算是一本可以流暢讀完不打瞌睡的小說。
翻了前幾頁,我的心情就開始不安,因為我想可能會發生我不喜歡的那種案件,再過幾頁,心情就降到谷底,十分難受。正因作者要討論的命題如前述般巨大,所以大概沒打算花太多篇幅讓讀者去抱持一絲絲希望。我不禁埋怨起作者,一定要用這種情節嗎?
上面說過,若遭遇一樣狀況,我會採取與書中父親一樣的舉動。而這是因為被害者太慘,加害者太壞的緣故。我猜所有讀過這本書的讀者,都曾有一刻捫心自問,如果是自己,自己會如何決定?但是退一步想,如果被害者不是那麼慘,加害者不是這麼壞,我(你、或是書中父親)會不會想法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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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題目真的很大。苦主有沒有權利認為司法不足以矯正、懲罰加害人而動私刑?照東野圭吾寫《徬徨之刃》的情節來看,會以贊成票居多。但進一步想,那被報復的加害者的家屬,不就可以動私刑回去?就像武俠小說冤冤相報,仇恨一代一代傳下去一樣。退一步想,誰來決定司法夠不夠?
想必東野圭吾有一定的立場,不然不會以這題材來寫小說。但是他似乎也不是百分之百的肯定,或者是他不想完全表態(兩面討好?),看過小說的讀者,由他處理加害人下場的方式就可以猜到。
我想到約翰.葛里遜的小說《失控的陪審團》。看過改編電影的人就知道,被告是「軍火商」,本片的正反立論在於擁槍自衛的自由,以及軍火商不當促銷與輕忽管制,使得無辜民眾傷亡。想當然爾,看電影的人都希望軍火商受到制裁,但這是電影的拍法。在原著小說裡的被告卻是「菸草商」,原告的雙親因為菸草上癮而身故,於是提告。
這麼一來,故事就不太一樣了,畢竟吸菸可能是個人選擇,有多少的比例可以歸罪為菸草商?就像是前一陣子的新聞,有人因為吃某知名速食店,吃太胖,然後控告速食業者。想到《失控的陪審團》小說的原因,因為我覺得以「菸草商」來寫小說,會有比較平衡的正反觀點。以「軍火商」為例,大家都希望軍火商敗訴。
就像東野圭吾以「少年犯下惡性重大的罪行」,儘管聳動,儘管的確可以讓人去想究竟司法足不足以矯正、懲治這些未成年者,但是卻是一個不平衡的做法。要討論這個現存司法的問題,卻用最極端的案件為例子,我想不是很妥當,因為情感完全傾向受害者那一邊,連我都想處決那壞胚子。
反之,若作者只是想提出一個簡單的質疑,然後以此為例,那可說是相當的成功,閱讀的過程中,我問了自己許多次,如果是我,我會如何做?而且,不要說是未成年犯的輕判了,往往看到一些成年犯實際所受到的懲罰,都令我瞠目結舌;外加常看到「司法已死」「司法又復活」的新聞,讓我實在對司法無啥信心。
想到什麼寫什麼,文意不達錯漏之處,還請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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