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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Raffles, the Amateur Cracksman
書系:遠流 謀殺專門店 042
   遠流 詹宏志嚴選謀殺專門店 36
作者:E. W. Hornung 恩斯特.威廉.洪納
成書年代:1899年
心得:

  這位不知是柯南.道爾的妹婿或是姊夫(沒辦法,在本書的〈作者小傳〉說洪納娶了姊姊,隔一頁的〈導讀〉又說娶了妹妹,英文資料則只寫了sister),在《業餘神偷萊佛士》中借小兔寶之口,提供了八個故事。我一直覺得,以罪犯角度出發的小說,是犯罪小說殆無疑義,而且可能非常好看。但至於犯罪小說,若沒偵探,大概也不好掛上「偵探小說」的招牌,不過犯罪小說推理性如何呢?我以為得看各位作者的寫法。在這本《業餘神偷萊佛士》裡,我覺得沒有一篇是推理小說,由於記述者並非主要罪犯,因此連「罪犯如何思考推敲以找到寶藏」這種類型的推理都沒有,記述者小兔寶只能在一旁被蒙在鼓裡,比華生還遜。要知道,小兔寶並不心甘情願去偷,所以他不常想如何下手,而華生則是很認命的以低於讀者的智力去推敲,所以《業餘神偷萊佛士》裡並沒有一般推理小說常見的「一般讀者也想的出的推理」;也因此,很難說這是推理小說,還是以最廣泛的Crime或是Mystery稱之較無爭議。

  另外,依我看《冒險史》的名字用在萊佛士系列的小說,比用在福爾摩斯系列更為貼切,因為整部小說基本上就是一連串的冒險故事。除非像亞森.羅蘋的故事一樣,是以破解謎案或尋找寶藏為故事架構,不然實在很難有多高的推理性。除了推理性不高之外,偷盜的故事也不一定好看。作者先給讀者打了預防針,我覺得這個說法相當合理:「通常我們最精彩、最成功的傑作,若要訴諸文字敘述,往往也最為乏味。」這是因為成功的偷盜表示計畫順利,天衣無縫;但對讀者而言卻又稍嫌平淡了一點。

  也因此,出了差錯的偷盜情節才精彩,使讀者暗暗為之擔憂,但這卻也有負「神偷」之名,如過作者能夠多描述一些萊佛士是如何克服犯案過程中的艱難險阻,相信會更為精彩。如2004年BBC推出的《Hustle》,是以一夥詐騙集團為主角的影集,若犯案過程順利,自然沒啥好看,這戲的好看之處就在於主角們如何從看似完美的犯罪中幾乎被揭發,然後再透過絕妙的臨機應變或後備計畫來化險為夷,加上編劇的巧思,有時候到了解謎篇才發現原來騙子不是騙子,受害者不是受害者。目前拍了四年,一年一季,一季六集,集集精彩,相信喜歡以犯罪者為主角小說的讀者,一定會相當享受《Hustle》這部戲。

  至於洪納的萊佛士系列,國內中譯尚有《暗夜之賊》,尚未拜讀,希望小兔寶的說故事技法能進步一些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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