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千萬別惹我》.jpg書名:Make Me
書系:皇冠 李查德作品 20
作者:李查德 Lee Child
成書年代:2015年


心得:

  《千萬別惹我》是非常典型的傑克.李奇探案,這邊所謂的典型,是指李奇搭車全國流浪、一時興起在某一小站下車,然後被捲入案件的故事。其實李奇探案系列我是跳著看的,不過就看到好幾本都是一樣的套路。但因為美國很大、有很多小鎮、每個小鎮裡都有陰謀、每種陰謀的類型都不一樣,所以我想李奇應該沒有失業的問題。

  這部作品裡,李奇在「母之安息」鎮下了火車,這個鎮偏遠到連手機訊號都沒有,這點我相信,因為目前在關於5G的討論中,產業觀察家講到各國的推展現況,總是把美國的時程擺在其他國家後面,因為對有些國家而言,手機通訊像是水電瓦斯這種基礎建設,人再少都要設;而在美國,這個產業完全商業化,亦即無利可圖就沒有人會去建設,而小鎮人少=用戶少=繳費少,所以這個母之安息鎮沒有手機訊號。

  李奇下火車之後,遇到了一位迎面走來後來發現是認錯人的美麗女性,她在等某人,而某人一直沒出現。她講完來龍去脈以後,李奇決定其中有陰謀,然後留下來破案。這位美麗女性剛好是聯邦調查局前探員、現任私家偵探,既然是私探,那一定有案件嘛!

  既然有陰謀,就會有壞蛋要守住秘密,我覺得李查德在看似千篇一律的開場之中,仍能吸引讀者把故事讀完,靠的不是李奇勇猛無敵(好吧或許有一點)、也不是李奇智慧過人(好吧或許有一點)、更不是這本裡有一點香豔情節(好吧或許有一點),而是這個背後的陰謀究竟是什麼?值得壞蛋這樣守護,然後在結局揭曉時,這個陰謀的樣態,與解謎篇之前的線索都能兜在一起,我覺得這是李奇探案最成功的地方。

  本書是以第三人稱寫成,李奇系列中,有的是以第一人稱,有的是以第三人稱,我覺得都好。唯獨本書既然以第三人稱寫,卻在第69頁的地方,多了一小段以女私探為視點的敘述,用「我們」作為開頭,本段之前沒有、本段之後也沒有、我也看不出這樣寫的必要,很讓我納悶。

  以下抄書。
  福爾摩斯出場一次。「就像莎士比亞或者福爾摩斯偵探小說裡的東西。」(頁301)
  「那麼瘦的人通常都是有錢人。我們活在奇怪的時代,窮人很胖,有錢人很瘦,從前絕不會有這種事。」(頁42)
  「不過你也知道這年頭,婚禮比婚姻更長久。」(頁237)
  「我們只剩三個部分還無法確定。」「哪三個部分?」「開頭、中間和結束。」(頁289)
  「帕羅奧圖這傢伙的手機有個功能,可以在幾分鐘內把車子召到路邊。」(頁306)我覺得是特斯拉


[ 相關連結 ]偵探:李奇
2014年《私人恩怨》
2011年《臥底正義》
2010年《惡人鎮》
2008年《一無所懼》
2003年《無間任務》
2001年《闇夜回聲》
2000年《索命訪客》
購書:《千萬別惹我》(博客來網路書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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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呂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