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續.ETC殺人事件〉  為避免我因為寫了〈ETC殺人事件〉和〈續.ETC殺人事件〉而被遠通告到脫褲子,所以我這兩篇小說所提及事項皆有所本。其中〈ETC殺人事件〉的參考文獻直接以註腳的方式加在小說中,但是在該屆徵文獎的準決選評審會議中,有評審表示「而註釋是多餘的,可放進故事的陳述裡或整個拿掉,寫作者應將閱讀的流暢性列入考量」,於是我在續篇〈續.ETC殺人事件〉就從善如流了,小說裡沒加進去,但為了幾年後不要讓遠通告我胡說八道,我又找不到當年參考的文獻,所以這一篇是備份,以說明我的小說是有根據的。

  雖然〈續.ETC殺人事件〉因為沒有進入決選而沒有機會正式出版,但我在2015年8月以自費方式印了薄薄的100本,所以以下的參考文獻,以該本小說頁碼為順序。有興趣的朋友,可以來看看這是不是正港的台灣推理小說,其中不僅使用了ETC的時事,還包括其他林林總總,讀者們可以來看看究竟這些事件可以多麼融入小說之中,我個人是相當滿意啦!希望會是一個還過得去的「台灣推理」的示範。

  一、封面文案:甫獲得國際收費系統卓越大獎的ETC系統,為何老是與「殺人事件」四字沾上邊?
  資料來源:「臺灣計程電子收費系統計畫」榮獲「國際橋梁隧道及收費公路協會(IBTTA)」頒發「2015年收費系統卓越獎」(2015年7月3日)。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新聞稿取自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93&p=6295。

  二、頁19行11:看似宵小專用的系統,個人資料外洩無遺,但根據新聞報導,負責規劃ETC系統的遠通電收公司表示「沒有個資外洩的問題,因為所謂的個資外洩,是輕易容易取得資料,但是我們這是一個服務措施,他必須先輸入他的身分證字號及車號,才能夠獲得他什麼時間,有什麼樣的扣款紀錄。」
  資料來源:林君舫(2013年8月13日)。民怨ETC行蹤藏不住! 遠通:個資未外洩。TVBS新聞,取自http://news.tvbs.com.tw/old-news.html?nid=225558。

  三、頁27行7:得到高速公路局的答覆是「感謝您回報交易量短少的情況,因門架維護作業,該筆短少交易將由遠通補賠本局,用路人不必支付其通行費用。」
  資料來源: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全民監督國道通行費計畫(2014年3月6日)。取自email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全民監督國道通行費計畫回覆函。

  四、頁44行1:而光是在招標時,就發生了官員收賄洩密的貪瀆案件,洩露評選委員名單給遠通電收等特定廠商,交通部長是「共同正犯」,他的機要秘書被判刑十一年後潛逃中國,還好最後被抓了回來。
  資料來源:劉志原、何瑞玲、林慶川(2006年9月1日)。ETC案 林陵三列共同正犯。自由時報,取自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9708。

  五、頁44行5:本來交通部宣稱當ETC全面上路之後,台北到高雄的行車時間可以省半小時,但是實際只有省十分鐘而已。而且ETC時代比起人工收費時代,每年還少了二十億的國道收入,支出卻多了兩億,這一來一往不就差了二十二億?
  資料來源:黃立翔、蔡穎(2014年12月25日)。北高只省10分鐘 通行費少收20億/ETC滿1年 立委批賠本生意。自由時報,取自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841719。

  六、頁45行3:被法官認定「共同正犯」的前交通部長,現在高陞到台中市當副市長啦!我真是相當不看好台中交通的前景哩!
  資料來源:盧金足(2014年12月10日)。林陵三復出 接台中副市長。中國時報,取自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1210000357-26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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