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殺了我的孩子2.jpg  說實話我實在搞不懂誠品這系列的戲名為什麼要搞得這麼複雜,先是「聽戲趣」有四齣戲,我看的這一齣是「讀劇檔案#1─誰殺了我的孩子」但其他戲又不是歸在「讀劇檔案」項下,不知道以還會不會有「讀劇檔案#2」「讀劇檔案#3」「讀劇檔案#4」?或是一樣是「聽戲趣」的另外三齣戲,與這齣表演方式有多大的不同?誰來告訴我究竟為什麼要加「讀劇檔案#1」這幾個字,讓我看了實在好難受(我真是個在意莫名其妙細節的人Orz)。

  《誰殺了我的孩子》有個英文名——《Blind Love》,盲目的愛。故事大綱為一對年輕的夫婦帶著一個七歲大的男孩和一名兩個月大的女嬰,住進一家旅館;一個星期之後,警方在房內發現男孩和女嬰陳屍其中。故事由此開始,夫妻倆被偵訊,由偵訊過程中逐步還原案件的真相、夫妻的過去、與現在、與看不到的未來。

誰殺了我的孩子1.jpg  資料上寫著「本劇改編自比利時真實社會案件,原著劇名阿爾斯特(Aalst)」,導演把故事改成台灣,案件背景也在台灣,就算台灣與比利時有如此驚人相似之處,本劇的功能可能就只在於指出家庭教育偏差、學校功能喪失、矯治場所功能失靈、貧富差距、藥物濫用等等問題。驚悚小說看多了、社會新聞看多了,對於故事的真相我很難感到驚訝,儘管戲劇的意義不必然需要是教化,但現場相當多年輕朋友,要是本劇能讓年輕人多想想,那應該也就足夠了。(裝什麼老氣橫秋啊,真是的)

  一開始是懷疑這齣「疑似」推理劇所以購票的,看完演出後發現不是,也不至於失望。演員就兩位,飾演夫的吳中天、扮演妻的蔡佾玲,以及負責審訊,僅有聲音演出的王辰驊。舞台簡單,就兩張椅子與投影螢幕,音效與燈光、影像與演員聲音,就構築出這一整齣戲。

  沒有一般舞台劇有著華麗的舞台與道具,這場戲等於要靠聲音撐起場面,也是「聽戲趣」所號召的,「我們對戲的接收,有百分之七十來自於聽覺傳達」,僅靠聽覺吸收這齣戲,劇本故事要說得好,角色聲音要具說服力,我得說本劇表現非常出色,兩位演員的聲音表情豐富,聽眾應該完全可以想像案發的狀況,更別說扮演妻的蔡佾玲在轉述小孩子的話、與在旅館與小孩的互動時,聽得我都要掉淚了。

  對我來說挺特別的看戲經驗,要是有不錯題材,我願意多嘗試幾次。

[ 觀賞備忘 ]
2009/10/16(五)20:00,誠品信義店6F視聽室,首演,票價360元,台灣藝人館。
同行友人:June, lunaj

[ 相關連結 ]
2009誠品多媒體聲音劇場

 

誰殺了我的孩子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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