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未出版
書系:未出版
作者:文善
成書年代:2008年

心得:

  我讀過的第三篇文善作品,前兩篇都是以業餘偵探學庭為主角,這一篇則換上了新的角色組合,而且內容與基督教義無關,讀來頗有新鮮感,在讀這篇以前,我還以為文善寫推理小說的目的是透過小說潛移默化的效果,讓這些迷途讀者小羔羊往正道走,原來寫作目的不是傳教啊!

  這篇小說賣點是Howdunit,因為自從某個關鍵性證物被發現以後,嫌犯就大為限縮,即使如此,偵探卻無法從所掌握的證據證實某人就是兇手,讓故事後半段主角們都在推敲、實驗究竟要如何作到。這是本故事最為成功的地方,尤其是犯案盲點是由專家證人所提供,使得要一眼看穿真相更為困難。篇名也很老實,就是Howdunit的〈超如何殺人事件〉。

  下面要說說我覺得可以改進的部份。

  首先說說小說背景設定的問題。文善是香港作家,旅居加拿大,本作案件安排主角為一位一心想嫁入豪門的台灣女警,命案擇發生在桃園山區工廠,這些設定下小說應該要台味十足,至少不能讀來是香港作家寫台灣小說的感覺。然而卻出現了許多香港用語,讀來很不順,諸如大閘(大門)、員工食堂(員工餐廳)、古著店(二手店)、次級按揭(次級貸款)、大款(有錢人)等等,尚有許多,不一一列舉。我建議若案件真要發生在台灣,那找個台灣人順一下稿子,弄成台灣用法即可,不然就直接讓案件發生在香港,以上這些用語就完全沒有問題。

003.jpg  其次是關於案件發生的過程,以下文章涉及劇情,有興趣的朋友請反白閱讀。這篇小說賣點是Howdunit,一開始法醫小彭認定兇器弓箭由二十公尺外的宿舍二樓射出,但唯一嫌犯不可能在該時間在該地作案並稍後出現在陳屍現場,這也成為他無辜的證明。結局是法醫一開始就誤解可能的發射地點,而應該是在「二十公尺外的山坡」,山坡的地理位置與「二十公尺外的宿舍二樓」相同,這一點在閱讀過程中並沒有明確的感受到,所以我建議或許可以改為山壁邊坡、止滑邊坡(參見右圖),這種邊坡夠陡,也可行走,甚至可以安排可藏身的排水孔,這樣在解謎時告訴讀者,其實是在邊坡上,而不是宿舍二樓,可能會更有說服力。文中還有提到「我問過了,他們談判時怕李老闆偷偷逃走,所以山坡那邊有幾個工人在山坡上看守。但他們說,沒看到樊雄羽。」,但解謎卻說樊雄羽在山坡上作案,似有矛盾,所以可以考慮讓目擊證人說法有漏洞,不要把話說太死。

  第三,關於案發順序。案件安排兇手「射死李老闆後,到中庭把箭拔出,再用刀把傷口破壞,或許你還打算假裝成強盜殺人吧?這裡是山上,有山賊強盜也沒有甚麼希奇。」這部份有兩個疑問,一是箭傷有沒有可能偽裝成刀傷,我是很疑惑的,而且箭傷面積小又深,刀傷要造成同樣傷口看來是不容易。另外,台灣可能有強盜,可是絕難出現「山賊」這種角色啦!這一點太不合乎情理了。

  最後是關於兇器。因為弓箭不像槍枝可以驗煙硝反應,所以要證明那一把弓才是兇器不容易,作者在此是利用箭上附著的泥土來證明發射地點是山坡上而非宿舍二樓。我覺得這部份也有改進空間。一來這附著的泥土有沒有多到可以作為辨別的證據?對射箭運動而言,異物會不會使箭失去準頭?而且箭不像子彈,用過就不能用,在我的理解箭應該比較像飛鏢,可以重複使用,所以不論兇手的箭是從山上地洞裡拿出來(埋前應該會用塑膠袋包好),還是由宿舍二樓發射,都可以說上面沾有泥土,所以用沾泥土來當決定性證據,有些薄弱。我是建議可以用油漆來取代,如當天要經過山上的路徑某處有新刷油漆,箭不慎沾到,而若由宿舍發射,箭沒有機會沾到,如此成為發射地點必為山坡之上的結論。

  我其實挺喜歡文善筆下的新角色,而且我覺得直接放在香港當背景就好,畢竟作者對於香港社會現象的觀察一定比台灣敏銳,講起來更有說服力,加上香港最近出現「港女」一詞,要是能融入推理小說,讓「港女」來當偵探,一定是又好笑又諷刺啊!另外,文善的知識背景,讓主角之一的Aurelius運用財經知識得心應手,實為加分,我衷心期待這對組合出現後續作品。

[ 延伸閱讀 ]
2008年〈多馬〉(by 呂仁)
2007年〈瑪門〉(by 呂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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